偶语弃市的成语故事

拼音ǒu yǔ qì shì
基本解释偶语:相对私语;弃市:在闹市执行死刑。指在暴政下,二人相对私语也会遭到杀身之祸。
出处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秦始皇本纪》:“有敢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,弃市。”
偶语弃市的典故
秦始皇34年,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见,把上书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学诽谤朝政,下令将《秦纪》以外的史书全部上交焚毁,禁止人们谈论《诗经》《尚书》等,如果偶尔有人谈论的话,就立即处死并暴尸示众,制造焚书坑儒的惨案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偶语弃市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二话没说 | 马烽、西戎《吕梁英雄传》:“正说中间,门外雷石柱慌慌张张进来,一把拉住老武,二话没说,往外就走。” |
| 杀人不眨眼 | 宋 释普济《五灯会元》第11卷:“汝不闻杀人不眨眼将军乎?” |
| 囊萤映雪 | 元 贾仲名《萧淑兰》第一折:“虽无汗马眠霜苦,曾受囊萤映雪劳。” |
| 反唇相稽 | 汉 贾谊《治安策》:“妇姑不相说(悦),则反唇而相稽。” |
| 起兵动众 | 晋·陈寿《三国志·吴志·华敷传》:“不可以兴土功,不可以会诸侯,不可以起兵动众,举大事,必有大殃。” |
| 赶尽杀绝 | 明 许仲琳《封神演义》:“黄天禄上马,提枪出营,见余化曰:‘匹夫赶尽杀绝,但不知你可有造化受其功禄!’” |
| 不三不四 | 明 凌濛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第五卷:“可见元宵之夜,趁着喧闹丛中干那不三不四勾当的,不一而足。” |
| 肝胆过人 | |
| 识字知书 | 清·李渔《奈何天·虑婚》:“莫说别个,就是阙忠辈呵,一般也貌昂藏,识字知书,怎奈这命低微,执镫随鞭。” |
| 挖空心思 | 清 俞万春《荡寇志》:“今此贼挖空心思,用到如许密计,图我安如泰山之郓城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