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狐之笔的成语故事

拼音dǒng hú zhī bǐ
基本解释后人对那些公正不偏,不因为各人的好恶或利害关系,而捏造不实言论的人的称呼。
出处《左传 宣公二年》载:赵穿杀晋灵公,身为正卿的赵盾没有管,董狐认为赵盾应负责任,便在史策上记载说赵盾弑其君。为赵盾所杀。后孔子称赞说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,书法不隐。”
董狐之笔的典故
晋灵公继位后,十分荒淫而骄横,他常站在楼上,用弹弓射路上的行人,让身边的美人取乐。有一次厨师煮熊掌不合口味,晋灵公便把厨师杀了,并命人分尸八块,用竹篓装了抛尸荒野。相国赵盾(赵国君王的先人)对这些肆无法纪的行为非常愤慨,屡次向晋灵公苦苦进谏。晋灵公不但不听,还怀恨在心,要秘密除掉赵盾。赵盾闻讯,逃亡避难。赵盾的侄儿赵穿早已看清了晋灵公的腐败本质,趁他酒醉时将他杀死。之后,赵穿立晋成公为国君,赵盾复任相国。由于赵盾精明强干,得到朝野的普遍赞誉。史官董狐却持有不同意见,他毫不隐瞒地在史简中写道:“赵盾杀其君。”赵盾见后极为震惊,去找董狐解释自己并无杀君之罪。董狐坚持说:“你身居相位,国君被杀时虽然离开了都城,但并未走出国境;国君被杀后,你也没有办凶手,杀君罪名国相不负,当属何人?”后来,孔子听到了这件事,他评论道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,书法不隐。”应受到称赞;赵盾也是“古之良大夫也,为法受恶,”实属冤枉。从此,后人便把“董狐之笔”作为史家秉公直书的典范加以颂扬。
董狐,春秋晋国太史,亦称史狐。周大史辛有的后裔,因董督典籍,故姓董氏。据说今翼城县东50里的良狐村,即其故里。董狐秉笔直书的事迹,实开我国史学直笔传统的先河。
《左传》宣公二年记载,晋灵公夷皋聚敛民财,残害臣民,举国上下为之不安。作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,多次苦心劝谏,灵公非但不改,反而肆意残害。他先派人刺杀,未遂,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,未果。赵盾被逼无奈,只好出逃。当逃到晋国边境时,听说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,干是返回晋都,继续执政。
董狐以“赵盾弑其君”记载此事,并宣示于朝臣,以示笔伐。赵盾辩解,说是赵穿所杀,不是他的罪。董狐申明理由说:“子为正卿,亡不越境,反不讨贼,非子而谁?”意思是他做为执政大臣,在逃亡未过国境时,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,回到朝中,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,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,因此“弑君”之名应由他承当,这是按写史之“书法”决定的。
当时的史官与后世大有不同,他们既典史策,又充秘书,即协助君臣执行治国的法令条文。传宣王命,记功司过是他们的具体职责,兼有治史和治政的双重任务,实际就是具有褒贬臧否大权的文职大臣。当时记事的“书法”依礼制定,礼的核心在于维护君臣大义,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,失了君臣大义,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。对此,孔子大加赞扬,称董狐为“书法不隐”的“古之良史”,后世据以称之为“良狐”,以表褒美之意。这是因为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,权臣掌握国命,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,以礼义为违合的书法原则,早已失去了它的威严,坚持这一原则,并非都能受到赞扬,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。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抒的“弑君”之罪,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。董狐之直笔,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,因此,孔子赞扬他,后人褒美他,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。这种精神已为后世正直史官坚持不懈地继承下来,成为我国史德传统中最为高尚的道德情操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董狐之笔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---|---|
奉命惟谨 | 明 李东阳《先考赠少傅府君诰命碑阴记》:“东阳皆奉命惟谨。” |
催人泪下 | 凌力《少年天子》第八章:“实在是万岁爷的祭文催人泪下,奴才们实在忍不住了……” |
一钱太守 | 清·李渔《无声戏》第二回:“成都有个知府,做官极其清正,有一钱太守之名。” |
超俗绝世 | 汉·赵壹《非草书》:“夫杜崔张之,皆有超俗绝世之才,博学余暇游手于斯。” |
上下其手 | 唐 周矩《为索元礼首按制狱疏》:“微讽动以探其情,所推者必上下其手,希圣旨也。” |
戒骄戒躁 | 毛泽东《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》:“戒骄戒躁,永远保持谦虚进取的精神。” |
褒善贬恶 | 宋 邵博《闻见后录》第21卷:“惟有三四寸竹管子,向口角头褒善贬恶,使善人贵、恶人贱,善人生、恶人死,须是由我始得。” |
恶衣恶食 | 先秦 孔子《论语 里仁》:“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,未足与议也。” |
一塌糊涂 | 清 曾朴《孽海花》:“与其顾惜场面,硬充好汉,到临了弄的一塌糊涂,还不如一老一实,揭破真情,自寻生路。” |
乌合之众 | 管仲《管子》:“乌合之众,初虽有欢,后必相吐,虽善不亲也。” |